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韩城市位于陕西省中部,西北与延安地区的黄龙、宜川县接壤,东隔黄河与山西省河津、万荣县相望,南连渭南地区的合阳县。面积:总面积1621平方公里。人口:36万多。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光照充足,年平均气温在13.5℃以上,极端最高气温42.6℃,最低气温-14.8℃,年平均降雨量559.7毫米。韩城境内有山、原、川、滩,资源丰富,环境优美,西北为山区,占全市总面积的78%,林地面积67万亩,深山以用材林为主,浅山以经济林为主,盛产花椒、核桃、柿子、苹果。特别是“大红袍”花椒以粒大、色红、浓香驰名,年产100多万公斤。中部和东部为川原区,人口密集,土地肥沃,主产小麦、棉花、玉米、蔬菜等。矿产资源主要有煤、石灰石、铁矿石、铝矾土、粘土矿等。已探明煤储量27亿吨以上,远景储量108亿吨,有渭北“黑腰带”上的明珠之称。韩城已成为陕西重要的煤炭、电力能源工业城市之一。景观:龙门风景区、金城、司马迁祠墓、文庙、大禹庙、普照寺、魏长城遗址、千佛洞石窟。